名家专栏

冠病与人类自由/Project Syndicate

美国冠病病例、住院和死亡人数的激增沉重地提醒着人们,疫情还没有结束。疫情在各地得到控制之前,全球经济不会恢复正常。

但美国的情况是一个真正的悲剧,因为这里目前所发生的本可以避免。虽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人渴望获得疫苗(许多人因得不到疫苗而死亡),但美国的疫苗供应足够让该国的每个人打第二剂疫苗——现在又有了疫苗加强针。

前总统特朗普之前有一个冠病病毒会“消失”的说法令人印象深刻,如果几乎每个人都接种了疫苗,这几乎是可以实现的。

然而,美国还没有足够的人接种疫苗,因此难以防止高传染性的德尔塔变种让许多地区的病例数量达到新高。

这个国家看似有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违背自己的利益,违背科学,违背历史教训,去做出如此不理性的事情?

部分原因是,尽管该国拥有丰富的财富,但其受教育程度并不像人们预期的那样高——美国在标准化评估的表现在国际上相比较而言并不是特别突出。

在该国许多地区,包括对疫苗抵抗程度最高的一些地区——科学教育尤其糟糕,因为进化和气候变化等基本问题被政治化,在许多情况下,这些问题被排除在学校课程之外。

在这种环境下,虚假信息可以吸引许多人。社交媒体平台对其传播的内容不承担责任,他们通过传播虚假信息(包括关于冠病和疫苗的虚假信息)形成了一种最大限度提高“用户参与度”的商业模式。严重曲解个人自由

但一个关键原因是人们(尤其是右派群体)对个人自由的严重曲解。那些拒绝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离的人经常辩称,这样的要求侵犯了他们的自由。

但是如果他们拒绝戴口罩或接种疫苗导致其他人感染冠病,一个人的自由就是另一个人的“不自由”,他们的行为就是剥夺了其他人更基本的生命权。

问题的本质是存在巨大的外部性:在大流行病中,一个人的行动影响了其他人的健康。每当存在这种外部性时,社会的福祉就需要集体行动,即制定限制社会有害行为和促进社会有益行为的法规。

任何有秩序的社会都需要限制。虽然禁止杀人、偷窃等规定限制了个人的自由,但我们都明白,没有这些规定,社会就不能运转。

在我们的后疫情时代,我们或许可以在十诫中加入这一条:“你不能通过在你可以避免的情况下传播传染病来杀人。”

同样,也要加上“你应该接种疫苗。”要求人们接种安全高效的冠病疫苗,会为公共卫生带来社会效益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效益,相比之下,此举对个人自由的任何侵犯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所有人都应接种

很容易就能想到,除了一些少数人因为身体原因可以不用接种,应该要求所有人都接种疫苗。虽然许多政府似乎太胆小,不敢强加这一要求,但雇主、学校和社会组织——任何使个人与他人接触的有组织活动,应该这样要求。

过去18个月中,我们不断认识到全球卫生是一项全球公益事业。只要冠病在世界一些地区肆虐,就更有可能会产生更致命、传染性更强、对疫苗抗药性更强的变种。

然而,在世界大多数地区,问题不是对疫苗产生抗药性,而是疫苗的严重短缺。显然,私营部门无法扩大生产以确保足够的供应。那是因为疫苗生产商缺乏资本吗?是否缺少玻璃小药瓶或注射器?还是因为他们希望更少的供应会导致更高的价格,甚至更多的利润?

应放弃疫苗产权

扩大供应的主要障碍之一,是对必要知识产权的获取,这就是为什么世界贸易组织正在讨论的放弃疫苗知识产权如此重要。

鉴于这一挑战的紧迫性和规模,还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拜登总统的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之一是援引《国防生产法》,并利用联邦政府对关键专利的所有权。

美国一直允许制药公司自由使用这一公共知识产权,同时获得数十亿美元的利润。他们必须利用所掌握的每一种手段来提高国内外的产量。

这也是一个无需思考的问题。即使全球疫苗接种的成本高达数百亿美元,与持续的疫情对生命、生计和世界经济造成的代价相比,这一数字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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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控诉冠病疫苗致死和并发症 8人向政府及WHO索赔6千万

(吉隆坡27日讯)8名人士指控冠病疫苗接种导致死亡及严重健康并发症,因此向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6000万令吉。

这8人是通过莫哈末再努丁律师楼入禀起诉,并将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与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现任与时任卫生部长、现任与时任内政部长、大马辉瑞及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5造列为答辩人。

起诉人也指世卫与其总干事谭德塞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冠病大流行,是欺诈性且不科学的,并随后批准并建议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全球成员国实施行动管控令(MCO)。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起诉人称:“他们对冠病疫情提出了虚假和误导性的建议,冠病实际上是一种在实验室制造的人造生物武器,故意模仿季节性流感,并随后建议仅使用有毒实验疫苗来应对虚假大流行。”

诉方还指控,被告均极其疏忽,没有对冠病的有效性和有毒实验疫苗的安全性进行临床研究或适当检查。

“慕尤丁不仅在没有适当调查和检查的情况下接受虚假疫情,还实施了行动管控令。”

他们声称答辩方利用不公平影响、欺诈、不实陈述、隐瞒事实和缺乏充分披露,来确保公众同意他们所说的有毒实验疫苗,这些策略导致包括诉方在内的马来西亚人,在没有充分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同意书。

诉方寻求法庭宣判冠病是假的,是一种人造生物武器流行病,类似于季节性流感。

他们也寻求法庭声明,迫使我国退出世卫组织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并寻求一般、特殊和惩戒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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