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国语不流利”是项庄舞剑/罗汉洲

我们华人时运不济,用筷子吃饭也会得罪人,讲华语也得罪人,不肯放弃民族根源又得罪人,国语讲得不流利更给人指为不爱国、不配当大马人。

一些华裔学者及专业人士也加一把口,谴责华人不能把国语讲好是羞耻、不能接受。既然华人也这样批评,于是授人口实,人家的指责更显得理直气壮。

能不能把一种语言讲好,与语言环境息息相关,在马来甘榜出生的华人,五六岁就讲得一口流利马来话,在客家新村长大的福建人、潮州人讲客家话如客家人讲的一样,可能比他们祖籍福建话、潮州话讲得更好,是语言环境造成的。

讲国语也是如此,尤其是华校生,高中毕业时,国语的会话能力确实难以和国中与国民型中学的毕业生相比,投入职场后,如果极少用国语的机会,三几年下来,国语就更不流利,这是自然的现象,有什么好羞耻的?如果阁下认为“不能接受”,那恕我直言,阁下未免有点自鸣清高了。

需语言环境磨练

相反的,如果工作时必须常用国语,三几年过后,他们的国语就可讲得很流利。许多独中生刚毕业时,国英语都讲得支支吾吾,但如果工作上必须时常使用国英语,三五年后,国英语都讲得“一线过”,就是从语言环境里磨练出来的。

语言是多用多讲就流利,少用少讲就不流利,不用不讲就忘记,这是极简单的道理。

“外劳的国语讲得比华人还要好”,这是自打嘴巴的话,盖外劳的雇主大多数是华人,雇主国语若讲不好,怎样指挥外劳工作?外劳的国语就是向华裔雇主学的呀,华裔学者及专业人士别人云亦云,跟着人家说“外劳的国语讲得比华人还要好”。

 普天之下,土生土长国民不懂国语都不是犯法的事,但我们华裔学者及专业人士就敢敢说“必须懂国语”,国家宪法明明白白说,没有人可被禁止在非官方用途使用其他语文,阁下明白其中含义吗?

最重要的一点是,人家指责华人的国语讲得不流利,其实是项庄舞剑,你看他们的结论千篇一律是“所以必须实施单一源流教育”。

意在多源流学校

换言之,“华人国语讲得不流利”的指责是舞剑表演,原来是意在多元源流学校。昔者,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幸好项伯挡着,项庄诡计不能得逞。

现在人家舞剑,华人纷纷扮演项伯,保护多元源流学校,这些学者及专业人士不肯挺身相助也就算了,但请别为虎作伥,别为人家摇旗呐喊,别为单一元学校鸣锣开道,好吗?

此外,我倒有一个可提高华裔生掌握国语国文兴趣的计策,那就是凡在SPM考试中考获A等的华裔学生必可获得奖学金,优先录取进入大学,肯定可分配到心仪的学系,如此一来,不用督促,华裔生必卯足全力学习国语。因为华裔用非母语考试是事倍功半,须加倍努力,甚至须焚膏继晷以赴,不好像用母语应考的事半功倍,所以让他们获得优惠是合情合理的事,阁下可认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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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语文局提醒商家广告牌 国语优先其他语文可并用

(吉隆坡26日讯)国家语文出版局强调,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任何广告牌都必须使用国语文字,但不禁止同时出现其他语文。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任何标志或广告牌皆需优先考量国语文字的大小与位置,业者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当局都会提醒业者此事。

文告指出,仍有业者以诸多理由公然违法,直接张贴没有国语文字的广告。

文告表示,遵守法律对于捍卫各族的团结与和谐具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因此国家语文出版局全力支持吉隆坡市政局的取缔行动。

“国家语文出版局愿意与商家合作,确保广告符合规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在脸书撰文,称他在隆市一家商场闲逛,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不过,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吉隆坡市政局日前拉大队前往各个半山芭、西冷路、以及泗岩沫的满家乐一带取缔违例商业招牌。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却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对中英文招牌过度执法,让游客质疑大马是种族主义国家,并已影响游客来马旅行。

他说,这些涉及不必要的执法过度和情绪化操作,已经引起民间的反感,并让游客对我国的开放与包容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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