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罪有应得”的纳吉/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在7月22日,就前首相纳吉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从2011年到2017年的14.6亿令吉加两年来的罚款)作出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也就是案件无需进入审讯阶段,允许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欠税(根据纳吉的说法这不等于谕令他得缴欠款);在7月初,高庭同样对纳吉的儿子纳兹福丁作出判决,允许内陆税收局继续向纳兹福丁追讨3760万令吉的欠税。

纳吉的女儿诺雅娜也中招,内陆税收局向她追讨1030万令吉的欠税,料法庭近期内会作出简易判决。

法官在其对纳吉“拖欠”内陆税收局所作的判决指出,有关“先缴后谈”不管税应不应该缴交、计算错误或者完全错误,是苛刻的,但这是所得税法令,法庭没有权力质疑、改变或者停止内陆税收局追讨欠款。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内陆税收局有权力对任何人征收额外税及罚款;根据106(3)条文,法庭没有权力减少或者撤销内陆税收局索取的税额,即使有关税额被错误计算、不公平及不应该等等。

无论如何,法官指出,纳吉可通过所得税特别委员会(SCIT)提出上诉要求取消有关税额及罚款。

所得税法令或被滥用

只看一些具误导的标题而不详细阅读相关报道的人士,或者会以为法庭谕令纳吉缴这大笔欠税及罚款,或者认为他是“逃税”被而被追税,缴税是公民应尽的责任,而没有注意到所得税法令可能被滥用的事实。

还有些人当然可以说纳吉是“罪有应得”,但我们不要忘记纳吉被追讨的税额,是以已经退还的26亿令吉(包括直接来自沙地阿拉伯财政部6亿3200万令吉)的政治献金(政治献金免税)来计算;也就是说,这笔款项竟然是进入纳吉的银行个人户头,都应该被当作是纳吉个人收入来算,排除有关款项其他用途的可能。

在我的印象中,不少人认为这笔款项是纳吉贪污的“铁证”,但怎么不会对这笔款项却被当作是纳吉的个人收入感到奇怪?如果是收入须依法缴税,那就是合法正当的“收入”了,何来贪污?

其实更加重要的,不管你喜不喜欢纳吉,我们要是相信并坚持法律是建立在对所有公民——不管是前首相及其家属或贩夫走卒都公平(即使理论上如此)基础上的。表面上,这是为纳吉辩护,却是为公民行使权利辩护。作为平民百姓,我们也不希望成为法令被滥用的受害者,却没有讨回公道的渠道及权利,对吗?

因此,纳吉及其儿女甚至是国阵的一些人士,都“巧合”受到财政部下的内陆税收局“特别关照”,让人怀疑是有针对性的报复行为——当然,这还要等在所得税特别委员上诉是否得直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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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失信66亿案 纳吉和依万获DNAA判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罪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嘉米尔批准,分别代表纳吉和依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拿督古马拉德兰,所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

“根据案情和两名律师的陈词和案件的状况,我行使固有权限裁定面对6项罪控的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纳吉和依万于2018年10月24日面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时,否认有罪。相关控状涉及金额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而这笔资金与支付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款项有关。

他们被指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慕哈末嘉米尔在宣布判词时说,法庭在作出该裁决时考量3项理由。

“第一项理由是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二是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谕令不会影响控方,因为他们可再提控两名被告。

“第三,此案在2018年立案,虽然已数次择定审讯日期,但未能继续进行审讯,因为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这是严重的延误。”

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阐明,控方务必在审讯开始之前,把特定文件交给辩方。

慕哈末嘉米尔也谕令把100万令吉保释金,分别归还给纳吉和依尔旺。

此案审讯今年已被展延4次

较早前,沙菲依和古马拉德兰在陈词时说,虽然控方没提出申请,法庭可行使固有权限宣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理由是控方仍未交出辩方要求的文件。

“此案拖太久,已经6年。我希望法官在今天作出一个裁决。”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周一说,把机密文件解密以用于审讯一事,并不在控方控制之中,因为这取决于拥有相关文件的机构。

该些文件涉及内阁会议、财政部、能源及水务转型部,以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如今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此案的审讯在今年已被展延4次,分别在6月4日及19日、7月22日及11月25日,以给时间控方把机密文件解密后,交给辩方。

这是纳吉和依万分别以第2次和第3次,为面对的6项罪控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纳吉也在本月25日申请永久终止审讯,但被法庭驳回。

依万: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依万在庭外对媒体说,他对其面对的案件在6年2个月之后终结,感到欣慰。

“感谢上苍,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我确信不会罪成,因为一切按照政府的程序所进行。我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古马拉德兰则说,他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高兴,并希望控方不会继续提控。

“这是正确的裁决,因为我的当事人在等待此案审讯期间遭受6年之苦,此案最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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