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员工不告而别代价大/魏轩

我们阅读报章常常看到“闪电打雷下雨”、“闪电水灾”、“闪电结婚”、“闪电大选”等等情况。那么有没有闪电离职,闪电开除呢?明早起来,信一丢,默然引退,闪电辞职,可以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发生,但是不小心的话,闪电辞职的员工,分分钟可能付出吃不了兜着走的代价。

闪电是霎那间出现,指的是快速,或者极短时间内发生的事情。辞职可以马上进行马上生效,只不过这样做的人,要小心其行为会否触犯国家或公司法规,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一般上在马来西亚,担任职务的人,都与雇主或服务机构有着服务契约。服务契约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特别是书面企业,通常都注明双方共同的服务终止通知期,最短的通知期是24小时,也有许多公司要求一个星期的通知,适用于试用期员工、临时工人、合约工人和兼职工作者。

如果没有遵守通知期,可以付给24小时薪资取代通知期;否则雇主或服务机构可以依法对付,只是面对普通员工,许多雇主都不想浪费时间精力去采取行动。而终止服务契约期,往往也胥视职阶及服务年资而定,高职者比低阶者长些,资深雇员也比新人长得多;另外处于试用期的雇员,终止服务期也比试用期满者较短。

如果服务契约上没有注明,许多不懂劳工法的人就暗自窃喜,以为辞职或革职不必给予老板或雇员通知期了。殊不知情况恰好相反,需要给予雇主比一般服务契约里明文规定的,更加长的服务契约!

我国《1955年雇佣法令》规定:如果服务年资低于两年,双方皆需给对方4个星期通知;如果服务了两年或不到五年,通知期是6个星期;5年或更久是8个星期。问你怕吗?

雇主可告一儆百

当然,一些公司的管理层或人力资源管理当局,鉴于员工流动率高,或因高阶人才难觅,会把终止服务通知期定得非常长,有的在试用期就需要一个月通知。使用期满转正时,有些机构规定终止服务期,长达两三个月的也为数不少,或者更长得令人瞠目结舌。

有些机构不能久等新人向旧东主呈辞的通知时间,会建议为新人“买单”,宁可付出相等与通知期的薪资给旧东主,就是俗称的buy off。一些员工为了避免太长的通知期,铤而走险一走了之,其实如果旧东家认真,可以告状到衙门讨回公道(劳工局是一个管道,民事诉讼也可以)。

我之前在居林一家工厂担任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老板对不告而别的生产操作员和甚至干部深恶痛绝,我向居林劳工局长陈情后作出反击安排,把这些不遵守契约和法规的员工悉数检举,给他们上了宝贵的一课。

老板在意的也不是赔款,而是给不负责任的员工们明白,也必须尽其义务维持工业和谐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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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以色列球迷遇袭掀动荡 荷兰官员辞职险酿出走潮

(海牙16日讯)荷兰本月7日发生街头暴力事件,社会舆论重在族裔身份,引发轩然大波。尽管荷兰财政部副部长阿查哈巴尔15日因内阁同僚疑似发言涉及种族歧视而辞职后,荷兰右翼政府15日免于瓦解的命运。

此前,荷兰首相绍夫说,攻击者是“有移民背景”的男子,自由党领袖维尔德斯也声称,攻击者“全是回教徒”,“多半是摩洛哥人”。

荷兰国家公共广播电视台(NOS)报道,在11日一场内阁会议讨论这起暴力事件时,“据说事情变得激烈,阿查哈巴尔认为有人说出种族歧视言论…据说阿查哈巴尔当时表示,她身为(副)部长,反对同僚使用某些语言”。

阿查哈巴尔15日在国会呈交辞呈中说:“过去数周的两极化互动对我造成很大的影响,使我无法再有效履行副部长职务”,她的去职引发人们臆测,她所属的新社会契约党其他成员也会跟进。

荷兰4党联合政府的领袖们因此展开危机谈判。经争论,绍夫当晚宣布执政联盟安然无恙。

绍夫强调,该届政府或结盟各党中从来没有任何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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