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国阵已没有未来/谢诗坚

2018年5·09大选成绩出炉后,执政61年的国阵终于在一夜之间大厦倾塌,虽尚未被夷为平地,但已是满目疮痍的废墟(阿末扎希语)。

在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告诉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是可以改朝换代的。在这之前,人民难以想像“变天”是什么?因为国阵巫统不断告诉人民,执政党是不会失败的,巫统不只要经历百年,更是千年不倒。事实证明不是这样的。



其实经过2008年的3·08政治海啸、2013年的5·05华人海啸及2018年的5·09全民海啸后,已一而再,再而三地表达了人民求变的决心,不再相信执政党永不失败。

究竟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善于求变的国阵却对2008年及2013年的教训无动于衷?原来在巫统看来,过去两届大选自己并不是输家,而是保住了70%以上席位,被挫的只是华基政党和印裔政党,既伤不了巫统元气,也就不需求检讨或改变招牌的想法。

不幸的是,纳吉没有学到其先父勇于改革和变革的精神,只是带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按既定方针办事。就因为苟且态度加上丑闻疑云挥之不去,其结果就是各族人民第一次用选票来扳倒“不倒翁的国阵”。

国阵败在忘却初心



国阵的失败是因为已忘初心,更变质成没有作用的门面。历史告诉我们,当1969年爆发五一三悲剧后,国家的权力就由东姑转给其副手敦拉萨。不论是否是东姑所说的“宫廷政变”或“民心思变”的结果,国家的格局是完全被改变了。

1970年,敦拉萨在金马仑与谋士讨论后,决定以新组合稳固政权。这些重臣包括时任内长依斯迈及外交部常务秘书长的加沙里。联合政府也就在1972年出炉了。同时也因为敦拉萨急于改变外交路线,因而重用两位政治秘书阿都马日及阿都拉阿末和左翼报人沙末依斯迈一起转动国家外交政策。其中的错综复杂关系在马哈迪的回忆录中有所提及。

顺着内外政策的改变,敦拉萨在1974年率团访问北京,达成马中建交大事,大大地争取华人对政府的信心(1969年大选联盟严重受挫,反对党国会议员增至49席。更甚的是,丢失槟城执政权)。

敦拉萨虽然面对马共游击战未停止的威胁,但他率先征服“华人反政府”的思维。

接着在时机成熟下,敦拉萨将“联盟”的招牌取下,换上“国民阵线”(National Front)。成员党从3个扩大成9个,即除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外,另收编伊党、民政、人民进步党及人联党,再加上沙巴的国阵和砂拉越的国阵。

从那一刻开始,国阵每届大选都安然无恙。换句话说,从1974年到2004年的整整30年,国阵手下无对手,人民也开始相信从联盟改为国阵之后的风水是大起大旺,反对党只能忝陪末座。

讵料2008年大选竟全面动摇国阵的基石,蒙受严重失败的马华和民政领袖也发出各式各样怨言,促请国阵改变大方向,停止种族歧视和公平对待各民族的政策和措施。但除了听到巫统应酬式的同意要检讨和改善外,一直空雷不雨。

沙政党已无需国阵

即使首相在2009年换人,阿都拉将政权移交给纳吉,但在2013年大选后,纳吉依然把国阵当成选举的工具,改不改都无所谓。最后在2018年给纳吉带来政治灾难。如今巫统只剩下54席,其他成员党兵败如山倒,政权已转移到希盟手上。

眼看大势已去,沙巴起而发难。随着民兴党的崛起和国阵的没落,标志着沙巴政党不再需要国阵的庇护和指引了。如今砂州也变天,国阵的存在已没必要了。

东马弃国阵而另行结盟,我们也可以想象西马的国阵在千疮百孔,奄奄一息下,已完全失去功能。目前国阵执政的州只剩彭亨和玻璃市(如今巫统又陷入内讧),但连一个马华民政议员都没有,国阵存在的价值大打折扣。

如今巫统也忙于救党之际,自然没有时间伸出援手挽救国阵,也只好由其他成员党看要不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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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失信66亿案 纳吉和依万获DNAA判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罪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嘉米尔批准,分别代表纳吉和依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拿督古马拉德兰,所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

“根据案情和两名律师的陈词和案件的状况,我行使固有权限裁定面对6项罪控的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纳吉和依万于2018年10月24日面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时,否认有罪。相关控状涉及金额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而这笔资金与支付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款项有关。

他们被指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慕哈末嘉米尔在宣布判词时说,法庭在作出该裁决时考量3项理由。

“第一项理由是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二是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谕令不会影响控方,因为他们可再提控两名被告。

“第三,此案在2018年立案,虽然已数次择定审讯日期,但未能继续进行审讯,因为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这是严重的延误。”

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阐明,控方务必在审讯开始之前,把特定文件交给辩方。

慕哈末嘉米尔也谕令把100万令吉保释金,分别归还给纳吉和依尔旺。

此案审讯今年已被展延4次

较早前,沙菲依和古马拉德兰在陈词时说,虽然控方没提出申请,法庭可行使固有权限宣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理由是控方仍未交出辩方要求的文件。

“此案拖太久,已经6年。我希望法官在今天作出一个裁决。”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周一说,把机密文件解密以用于审讯一事,并不在控方控制之中,因为这取决于拥有相关文件的机构。

该些文件涉及内阁会议、财政部、能源及水务转型部,以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如今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此案的审讯在今年已被展延4次,分别在6月4日及19日、7月22日及11月25日,以给时间控方把机密文件解密后,交给辩方。

这是纳吉和依万分别以第2次和第3次,为面对的6项罪控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纳吉也在本月25日申请永久终止审讯,但被法庭驳回。

依万: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依万在庭外对媒体说,他对其面对的案件在6年2个月之后终结,感到欣慰。

“感谢上苍,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我确信不会罪成,因为一切按照政府的程序所进行。我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古马拉德兰则说,他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高兴,并希望控方不会继续提控。

“这是正确的裁决,因为我的当事人在等待此案审讯期间遭受6年之苦,此案最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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