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所以纳吉成了网红/叶行

希盟上台不到9个月,就从神台跌落凡间,成了网民口诛笔伐对象,反而曾经也是网民口诛笔伐对象,目前还有一大堆官司缠身的前首相纳吉,摇身一变,莫名其妙就成了新一代网红!

这其间天翻地覆的差距,让人有咸鱼原来也能翻身的感慨,纳吉用事实写下励志一页,只要不放弃,奇迹终会出现。



若说纳吉的崛起,纯粹是时势造成并不为过,同时也印证了网络从来都是在野党天下的传说,若说人民改变了主意,转而支持纳吉,倒不如说是人民对希盟已经失望了。

心理学提过,人脑是善忘的,无论任何人或事,过了一段时间就会淡去,比如一对爱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情侣,分手几年后再见面时,也许彼此都认不得对方了,再试着回想下,你还记得几个当年求学时,坐你旁边的同学脸孔?

但网络不同,凡走过必留下痕迹。5·09前,希盟领导演讲的视频,三不五时总有人翻出来重新回味、重新分享,从废除大道过路费到承认独中统考文凭,内容精采用词激荡,台上演讲者七情上脸,台下听众如痴如醉。

日子过得比台上潇洒



几曾何时,废除大道过路费,因为成本太高需要押后再谈,承认独中统考文凭,要顾虑他人感受,但有把握在这届5年内完成。虽然演讲者一如往昔仍然在台上挥洒自如,但是,台下听众已经渐渐笑不出来了。

犹记得轰动全球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曾经也是希盟台上常见话题,演讲者宛如名侦探柯南,连细节都几乎可以描述得出,仿佛希盟一上台,就能证据确凿手到擒来。

希盟是上台了,主角也被控了,只是罪状与从前我们在台下听到的有点出入,不过,这无关紧要,反正过程不是重点,就像许多童话故事的结局,坏人最终下台,好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日子,从来没有人会去计较坏人是怎么样下台。

可是怎么看,纳吉虽然背着一大包袱官司,日子却过得比在台上时还潇洒,上个面子书骂下政府,东游西逛再指点江山,逍遥自在得让人羡慕,至于他好朋友刘特佐,更是悠哉闲哉的在国外度着假,偶尔发下文告,向政府宣告他还存在。最荒谬的是,政府竟然弄不清楚他究竟身在何处!

人们了解司法程序,也了解执法人员的苦衷,更明白任何事总要一个时间过程,毕竟在法庭未下判之前,任何人都无罪,但如此纵容一个待罪之身,四处煽风点火打脸政府,政府到底是想宣扬我国民主,还是背后又有什么政治隐议程?

更诡异的,有人突然挺身而出,要大家不要总是盯着1MDB案件,更不要咬着纳吉不放,劝大家把目光时间放在经济上,把人民朦得目瞪口呆的,是今天跳出来仗义的,赫然正是当年咬着纳吉不放的那个!

都说政治瞬息万变,朋友与敌人不过一线之间,但变化得如斯不可思议,根本就叫儿戏。其实故事演绎至此,应该可以算是进入了尾声,坏人终于下台被控了,虽然还没定罪,但推翻霸权的人民,按照剧本也应该从此过上幸福快乐日子,然而,现实却非如此!

按赞纯粹是为打脸政府

为了一根烟,众饮食商家被卫生部搞得人仰马翻杯弓蛇影,人民也被区分成烟民与非烟民,彼此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卫生部意犹未尽,鼓励大家拍照举报,一时间里,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人民你防备我,我怀疑你。

卫生部近日又鼓励其他行业商家加入禁烟行列,已经被赶得离饮食中心3米外抽烟的烟民,又面对另一波歧视。于是有人反建议卫生部,可不可以成立一间烟店,专卖烟兼小量饮食,只做烟民生意?

政府甫上任时,曾建议满18岁国民成为选民,理由是18岁已进入成熟年龄,可以接触政治了,不过,法令还在酝酿阶段中,政府突然又转换口风,建议18岁禁止夜街,理由是怕他们沾染上毒品。

到底18岁是属成熟或不成熟,政府把人民搞得很乱,让人民更乱的是,难道现在的毒贩只在夜间交易,而吸毒者也只在夜间吸毒?所以,不能怪纳吉会突然成为网红,其实看他表演,已经成为人民唯一可以发泄的乐趣,给他按赞,纯粹是为打脸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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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66亿案 纳吉和依万获DNAA判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罪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嘉米尔批准,分别代表纳吉和依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拿督古马拉德兰,所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

“根据案情和两名律师的陈词和案件的状况,我行使固有权限裁定面对6项罪控的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纳吉和依万于2018年10月24日面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时,否认有罪。相关控状涉及金额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而这笔资金与支付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款项有关。

他们被指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慕哈末嘉米尔在宣布判词时说,法庭在作出该裁决时考量3项理由。

“第一项理由是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二是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谕令不会影响控方,因为他们可再提控两名被告。

“第三,此案在2018年立案,虽然已数次择定审讯日期,但未能继续进行审讯,因为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这是严重的延误。”

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阐明,控方务必在审讯开始之前,把特定文件交给辩方。

慕哈末嘉米尔也谕令把100万令吉保释金,分别归还给纳吉和依尔旺。

此案审讯今年已被展延4次

较早前,沙菲依和古马拉德兰在陈词时说,虽然控方没提出申请,法庭可行使固有权限宣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理由是控方仍未交出辩方要求的文件。

“此案拖太久,已经6年。我希望法官在今天作出一个裁决。”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周一说,把机密文件解密以用于审讯一事,并不在控方控制之中,因为这取决于拥有相关文件的机构。

该些文件涉及内阁会议、财政部、能源及水务转型部,以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如今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此案的审讯在今年已被展延4次,分别在6月4日及19日、7月22日及11月25日,以给时间控方把机密文件解密后,交给辩方。

这是纳吉和依万分别以第2次和第3次,为面对的6项罪控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纳吉也在本月25日申请永久终止审讯,但被法庭驳回。

依万: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依万在庭外对媒体说,他对其面对的案件在6年2个月之后终结,感到欣慰。

“感谢上苍,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我确信不会罪成,因为一切按照政府的程序所进行。我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古马拉德兰则说,他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高兴,并希望控方不会继续提控。

“这是正确的裁决,因为我的当事人在等待此案审讯期间遭受6年之苦,此案最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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