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欠税风云/陈金阙

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不愿回应记者关于大道收购的问题,引起种种猜测,应了笔者上周的说法:财长没有事先取得内阁的共识,“贸贸然”宣布大道收购的建议,先斩后奏的方法不为首相和一些部长所喜。万一首相和内阁驳回这个建议,财长颜面何在?日后部长的宣布以何者为准?

不说这个,就说首相在回应拯救马航的建议,也显见知易行难:他提出的两个条件,第一是维持和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有关的名字,这个不难;不过第二个条件是不裁员,这个有谁敢冒险?在营业额、生产能力和员工比率不成正比之下,还要保住尸位素餐的无用员工,想来想去,只有政府部门才有这么宽大的门槛。除了那四个建议书,不如也叫国库提呈一份建议,说不定这个才是最符合敦马胃口的建议呢!其实敦马的要求也不大正确,如果最后不是重组或脱售,而是关闭,那么,倾巢之下,一个员工也不留,如何还有“不裁员”的要求?



若遭追税须上缴再洽商

上周还有一个新闻,是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索高达16亿9000万令吉的天文税款。这笔原本是14亿7000万令吉的税额,在纳吉未能在30天和60天内还清,分别遭到10%和5%的罚款,因此增加到约17亿令吉。当局已经在6月25日正式入禀诉讼。

笔者不是税务专家,根据专家朋友的解释,一般人或商家一旦收到内陆税收局的初步评税通知,必须在30天之内先支付,然后才和税收局洽商,或者确认评估的对错,同时提出上诉。

一旦上诉得直,税收局将发出最后评估清单,退回多收的税额。许多商家感到最头疼的是,明明没有这么多税,却遭到当局追税,如果不及时缴清,就遭到那5%和10%的罚款。要缴清的数额可不是小数目,就算自己有千百个正确的理由,也要上缴了才谈。不但如此,如果税收局使用平邮寄出通知信,等到收信时可能已经过了一两个星期(国内的邮递服务向来欠佳,很少在三两天内准时收到),意味着限期已经过了一半,如果一个不留神,就被罚了5%。



这股怨气,如今看到前首相也身历其境,不由得有“天子犯错,与庶民同罪”的感觉。不过,这个天子,如今甚至连庶民也不如,已经成了“罪民”,内陆税收局只不过是在打落水者而已。试想,如果他还是昔日一国之相,财政之长,在其管辖下的内陆税收局敢包青天上身,捋虎须吗?

不但如此,观看热闹的吃瓜一族,对前首相兼任财政部长,竟然可以不缴税收达15亿令吉之多,不由得产生许多疑窦。到底是负责追税的部门不敢以下犯上,官官相护,还是今朝政府允许独立执法,不畏强权?前朝首相/财长是持着官威,知法犯法,还是换了政府之后遭到政治迫害?

我们觉得,内陆税收局的(换政府)前后行动不一,内部的标准作业程序显然很有问题。借问一下,本朝当任的首相和财长,内陆税收局是否已彻改前非,务必在他们的任期内认真估税,少缴即据理力追?不然,万一再次遇到改朝换代,税收局才来向前朝政要追讨税款,岂不让人民感到戚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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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失信66亿案 纳吉和依万获DNAA判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罪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嘉米尔批准,分别代表纳吉和依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拿督古马拉德兰,所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

“根据案情和两名律师的陈词和案件的状况,我行使固有权限裁定面对6项罪控的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纳吉和依万于2018年10月24日面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时,否认有罪。相关控状涉及金额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而这笔资金与支付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款项有关。

他们被指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慕哈末嘉米尔在宣布判词时说,法庭在作出该裁决时考量3项理由。

“第一项理由是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二是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谕令不会影响控方,因为他们可再提控两名被告。

“第三,此案在2018年立案,虽然已数次择定审讯日期,但未能继续进行审讯,因为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这是严重的延误。”

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阐明,控方务必在审讯开始之前,把特定文件交给辩方。

慕哈末嘉米尔也谕令把100万令吉保释金,分别归还给纳吉和依尔旺。

此案审讯今年已被展延4次

较早前,沙菲依和古马拉德兰在陈词时说,虽然控方没提出申请,法庭可行使固有权限宣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理由是控方仍未交出辩方要求的文件。

“此案拖太久,已经6年。我希望法官在今天作出一个裁决。”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周一说,把机密文件解密以用于审讯一事,并不在控方控制之中,因为这取决于拥有相关文件的机构。

该些文件涉及内阁会议、财政部、能源及水务转型部,以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如今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此案的审讯在今年已被展延4次,分别在6月4日及19日、7月22日及11月25日,以给时间控方把机密文件解密后,交给辩方。

这是纳吉和依万分别以第2次和第3次,为面对的6项罪控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纳吉也在本月25日申请永久终止审讯,但被法庭驳回。

依万: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依万在庭外对媒体说,他对其面对的案件在6年2个月之后终结,感到欣慰。

“感谢上苍,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我确信不会罪成,因为一切按照政府的程序所进行。我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古马拉德兰则说,他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高兴,并希望控方不会继续提控。

“这是正确的裁决,因为我的当事人在等待此案审讯期间遭受6年之苦,此案最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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