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港人对前途岂能不忧心?/刘永山(雪州议员)

香港整个6月都笼罩在《反送中条例》抗议活动的阴影之中。本来只属香港内部事务,却引发一整个月的大型示威抗议活动,最终一群香港年轻人在7月1日冲击占领立法会。

事情的发生并非偶然的。2019年6月9日的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有103万香港市民上街抗议林郑月娥强行通过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她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及立刻下台。大约200万市民在3天后进行第二次抗议活动。



当天港府态度依旧强硬,宣布如期在6月12日在立法会大会二读草案。其后在6月12日条例二读当天发生包围立法会行动。6月12日和13日,香港立法会秘书处连日两天宣布当日不举行会议。

林郑月娥在6月15日宣布暂缓条例的二读,但拒绝撤回,并将反逃犯条例示威定性为“暴动”。她这两段话,尤其是第二段话引发在6月16日的“谴责镇压,撤回恶法大游行”更多市民上街抗议,这次游行有200万人上街,提出五大诉求,即:反对林郑仅以暂缓而非撤回条例,谴责警方暴力镇压,要求撤消暴动定性,释放被捕示威者,及要求林郑下台。

林郑随后在6月18日致歉,但是没有直接回应以上诉求。过后更发生数名香港年轻人因此事轻生,留下遗书死谏。香港年轻抗议者更一度在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7月1日是香港回归大陆纪念日,他们把行动升级,冲入并占领立法会。

我国华裔勿错误解读



这种抗议行动,最后付诸暴力,干扰政府机关运作,除了要断《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后路,避免港府重提此案,也要向港府展示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我相信,除非到最后关头,这类的激烈抗争方式应可免则免。倘若年轻人选择这样的抗争方式,或许真的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显示他们不再信任港府。

马来西亚华裔不能错误解读这些事件。香港和马来西亚虽然同是前英国殖民地,继承英殖民地的行政与司法体系,但是香港选民并不享有马来西亚的民主选举制度。

香港市民不能通过一人一票直选特区首长。林郑月娥这个位置都是由千多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来。香港市民也不能一人一票选出立法会的成员,因为立法会尚有非民选的功能界别立法议员。港府和大陆政权对落实双普选的承诺跳票,催生2014年的雨伞运动。

虽然大陆当局赋予香港高度自治,享有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但是《基本法》第158条款授权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拥有最后法律解释权。

换句话说,虽然港府都是港人管理,但是香港人的前途根本不掌握在他们的手中,而是少数权贵的手上。看看港府在整个6月份回应港人所使用语言、态度和辞令,足以看出港府与港人的距离。

忧虑未来28年前途

香港一直是中国民主运动的推手和摇篮,早期孙中山对抗清廷时,香港就是同盟会的重要根据地。电影《十月围城》刚好描述孙中山在香港运作的情况。六四运动期间和后来每年的纪念游行,香港都是六四民运人士的根据地。香港因为这些事件在中国民主运动所占有的独特历史地位,恐怕大陆当局或有防备,进而导致铜锣湾书店事件。

耐人寻味的是,铜锣湾书店事件似乎和电影《十月围城》裡面的情节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我们把这些事件串联来看,就可以解释为何港人,尤其是十多二十来岁的青少年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他们眼中看到的是“暴君”和“暴政”,如果出现所谓的“暴徒”,那是因为暴政暴君肆虐造成。

试想想,所谓的50年不变目前只剩下28年,意味着他们将会在接下来的28年将从现有的领导班底继承香港。实行22年的一国两制开始走样,身为“末法众生”的继承人,他们岂能不对自己的前途忧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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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专区

屠龙杀警案 主犯判囚23年警示

报道:唐德中

激进分子组“屠龙小队”,意图在2019年制造连环爆炸并枪击警员,被首次引用《反恐条例》起诉,7名被告重判入狱近6年至逾23年不等,揭开背后外部势力介入。

香港多名激进年轻人意图在2019年制造连环爆炸并枪击警员,被警方首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简称《反恐条例》)起诉。

经过逾80天的审讯,7名被告11月14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狱近5年10个月至23年10个月不等。

案件已经审结,但事件的起因及背后揭示的外部势力仍然值得深思。

自从2008下半年以来,香港社会的“反中”情绪就持续升温,激进本土派迅速冒起。

其后数年,激进本土派除了建立成熟的“港独”理论,更从意识层面升级至公然挑战国家对香港宪制权威的激进暴力行动。

计划湾仔街放置2炸弹

2019下半年修例风波期间,香港出现多个所谓“勇武小队”,在游行、公众集会充当打砸烧及袭警“先锋”,手法狠毒残暴,当中以颇为高调及猖狂的“屠龙小队”最引人侧目。

根据案情披露,10余名“屠龙小队”的勇武派成员计划在当年12月8日的民阵游行期间,于湾仔街道放置两枚分别重2公斤及8公斤的炸弹,其中一枚炸弹藏有约150根铁钉。

屠龙小队会引诱警方到场,其后引爆小炸弹;同一时间枪手从附近高处用长枪乱枪扫射警员,引起恐慌,迫使其靠近大炸弹再加以引爆,以杀死更多警员。

落实前夕被警方捣破

不过,计划在落实前夕被警方捣破,未有成事。

警方先后拘捕14人并起诉多项罪名。

案件经过逾80天审讯,9名被告罪成,其中两人早前已被判刑;其余7人则于11月14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刑。

案件原定于11月14日上午判刑,惟因8号风球延至下午宣判。7名被告由囚车押送到法庭,现场所见,部分被告身穿白色衬衣,面部表情基本平静,偶有被告会与坐在前列的亲友点头打招呼。

“苏纬轩……判囚12年;蔡凯明……判囚5年10个月;黄振强……判囚13年半;吴智鸿……判囚23年10个月……”高院法官张慧玲在长达2个小时的判词宣读后,终于在下午约4时半用约两分钟时间宣读7名被告的罪名及刑期,7人被判囚5年10个月至23年10个月不等。

其中主犯案件主谋吴智鸿被重判23年10个月,是反修例案件最重刑期。

期间,法庭内极其安静,只剩下法官的宣判声及法庭记者快速敲击键盘的哒哒声。众被告闻判后表现平静,只有判刑最轻的蔡凯明流泪。

法官批评,本案被告以杀害警察、制造社会恐慌、颠覆政府为目标,涉及有预谋地引诱警员,从而杀害他们,亦会对财产造成损害,恶毒非笔墨所能形容。

法官又指出,早年悍匪叶继欢的爆炸品案判刑是18年监禁,本案性质更严重,以杀害警员和制造社会恐慌、颠覆政府为目标,因此量刑起点亦更高,将远超18年。而“屠龙小队”其他成员在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只表示陪审团未能肯定他们是本案串谋的一分子,但其破坏行为是有目共睹。

从重量刑起阻吓作用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指出,本案是修例风波中判刑最重,认为有阻吓作用。

特区政府发言人也表示,案件属极端恐暴血腥的图谋,情节极为严重,若非警方及时瓦解团伙,必定造成大量死伤。

将来若有类似案件再发生,当局会积极引用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经完善的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执法和检控,将罪犯绳之以法。

“屠龙案”判刑公布后,在香港社会引起了一股热议,普遍认为这次重判具有阻吓力。

犯法必会付出代价

曾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遭众激进示威者以球棍、雨伞疯狂殴打的律师陈子迁表示,“屠龙案”的重判是向社会各界传递明确的信息:香港是法治之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犯法的人必会为所做的恶行付上法律代价;同时对违法犯罪分子作出强烈的警示,任何实施危害国家安全重大犯罪行为者,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绝无侥幸逃脱的可能。

不过,随着案件曲终人散,事件的一些细节也引起反思。

譬如,案中有数人早前获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引发有意见要求改革陪审团制度。

但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应时称,基本法列明保留陪审团制度,社会可讨论如何改善,但港府暂时无计划牵头讨论改制。

屠龙成员在台湾受军训

又如,案情披露多名被告2019年9月16日至28日曾到台湾彰化县的宿舍,接受前陆战队队员常先生“军事训练”,包括跑步、海滩游泳、健身、举重、练习以刀作出攻击、搏斗技巧等。

常先生又安排他们用气枪训练持枪手势、抢枪,再用真枪练习“烧枪”,以及教授制造汽油弹和铝热弹并进行试爆。

事发时,正值台湾时任总统蔡英文首届任期即将完结,和中国国民党的韩国瑜竞争新一届任期。

有香港舆论就此认为,蔡英文常以香港修例风波作为“反共”选举宣传。

这些香港恐怖分子经神秘中间人介绍,去台湾接受军训,还有真枪射击,反映香港的政治绝不是表面看那么简单,“你说台湾政府不知情,台湾‘国安局’无介入,很难令人相信”。

另外,“屠龙小队”多人串谋在人群密集中引爆炸弹及施以枪击,是过去数十年香港最血腥的恐袭阴谋。

香港不少政界人士慨叹,香港为何会在短短几年间由一个和平的“示威之都”,变成恐怖主义滋生的地方?

香港需加强通识教育

香港中文大学讲师蔡思行接受亚洲周刊访问时表示,香港前几年之所以出现本土恐怖主义的思潮和行径,可以从香港和国际两个层面来分析。

就前者而言,香港以前推行的通识教育涉及当代中国的内容,只着重批判而缺乏多角度的基本认识,导致许多年轻人对当代中国的历史形成固化的负面形象,并简单化挪移至对今日中国政经和社会体制的判断和不满。

就后者而言,特朗普等右翼政客近年在欧美等主流国家上台,影响所及,和平集会形式被边缘化和污名化。

而激进思想主要是依靠新兴的社交及通讯平台等传播,并且在群组内部形成不断回响的同温层,无法多角度接收不同意见作批判性思考,“结果造成思想和行为愈趋激进,以争取获得更大话语权,形成恶性循环”。

蔡思行指出,近年国际流行“后真相时代”,大部分民众依靠网上讯息辨别和评价真实世界,香港教育界除大力推动数字素养,未来亦应加强大中学学生数字伦理教育,令他们明白网上鼓吹激进以至用暴力行为表达不满,是对文明社会价值的重大冲击,也是与以往追求的民主和自由相去更远。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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