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督学:所为何事?(上)/林国安

我国各州教育局向来设有“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职位,分别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华小教育事务与中小学华文科课程教学发展业务。据传教育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调整各州教育局行政组织结构,“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拟更名“小学助理主任”和“语文学科助理主任”,并提升其职位级别。当局这一“去语文教育源流”的举动,挑动华社神经,引发华教组织的非议。

据新近报道,在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的积极处理之下,事态发展有所转机,各州教育局组织结构调整,将保留“华小助理主任”和“华文科助理主任”的职称。



 

“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这两职务对华文小学有何特别意义?职称更名了,又将给华小教育发展带来什么影响?我们还得从“督学”的意涵说起,或可从中获得启迪,有助于解决当前的纷争问题。

根据世界教育管理制度,“督学”职务属于“教育督导”范畴,是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一般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督学职位的设置,历史悠久。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国家之一,从1839年设立教育督导机制和聘任督学迄今170多年,而且发展完善,现设教育标准局,聘任皇家督学400余人、普通督学3000多人,对所有公立学校和部分独立学校进行督导,帮助学校总结办学、诊断问题,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实现每个学生发展的最大化增值。

中国现当代教育也重视教育督导。1983年,中国教育部提出《建立普通教育督导制度的意见》,明确督学的任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职权与条件;2012年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新订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督学的身分、职责、职权、义务,突出督学在教育督导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首批聘任171位国家督学;2013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区域学校布局和学生人数规模,按1人负责约5所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考察各国教育督导制度,督学的设置不外是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教育督导。至于督导的内容范畴,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生学习与发展、招生与学籍管理情况、校园保安与卫生建设、建筑安全与修护、教学和生活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教育投入的管理与使用等等。

华小教育发展亟需督导

为了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一般还规定“督政”“督学”“质量监控”三位一体,要求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例如英国教育标准局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教育督导机构,赋予督学行政性权威和专业化权威,在进行督导、作出判断和结论的过程中,不受任何方面的干预。

我国华文小学虽由国家教育部主办主管,属国家教育体系一员,但长期以来置身一元化语文教育政策阴影,随时有“被同质化”之虞,加以行政执行偏差,发展步履维艰。为了确保华小不变质及其教育教学正常稳健发展,需要专职人员承担监督、指导的责任,对华小办学本质,课程设置与教学媒介,教学进度与质量管理,学生学习与发展,校长、行政高职与教师的调派,教育拨款到位与善用,微型学校搬迁协调等进行经常性督导。还有,当前KSSR新课程和校本评估的实施,需要学科专业人员进行宣导与教师培训工作;国中华文母语班开设需要协调。这些都是“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的职责所在。不知拟议中的“小学助理主任”和“语文学科助理主任”的职责是否涵盖这些内容。

华小还有一些突发状况,考验着华小督学们的职能智慧与解决问题能力。例如不谙华语文友族教师出任副科教职,委派不谙双语教师教导一二年级马来语文课程,学校乱收费衍生舞弊事件,课外电脑班设置与质量管理问题。华社对这些问题的不获妥善解决,对督学恐有“督导不力”之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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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林立迎10万拨增江中区2华小

(吉隆坡27日讯)甲洞行动党国会议员林立迎拜访增江中区一校和二校,移交10万令吉拨款,作为学校的日常运作及相关经费。

林立迎在拨款移交仪式上指出,尽管政府每年为全国各源流学校提供拨款,但事实证明,这些资金仍无法完全满足学校的需求。

目前甲洞国会选区内共有6所华文小学,这些学校在硬件设施和教育资源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挑战。

林立迎承诺,未来将继续与地方华文小学密切合作,深入了解学校在教学与运作方面的具体需求,从而更精准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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