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纳吉与依万面对的“奇案”/章龙炎

我在上周提到,安华被视为一个开明拥护世俗的政治领袖,是我国政治史上一个不解之谜。今天我要说的另外一个不解之谜: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祸国殃民,拿督斯里纳吉是罪魁祸首。

纳吉已经下台5年多,也因为SRC国际案罪成服刑进入第二年,国家现在有缺理想的发展状况,证明与1MDB“丑闻”没有半毛关系。原来,1MDB不但半毛钱没丢,这些所谓丢失的钱是由IPIC担保或者汇给IPIC(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家公司)。

换句话说,这是IPIC欠1MDB的钱。纳吉在任时,与IPIC签了一份协议,后者将在2020年结束前,退还 1MDB 70亿美元。

但是,敦马哈迪医生第二次任相的时候,却以不愿意支付57.8亿美元给IPIC而取消了这个协议。

可是,安华在任相后于今年初与阿布扎比达致协议,取回18亿美元。而不是纳吉所签订的协议的70亿美元,少拿了52亿美元(约242亿令吉)。

钱没不见,纳吉还有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万瑟里加却被控失信,但案件一拖再拖,已经5年了还没开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前不久,一个新闻网站上载了一份建议撤销纳吉与依万瑟里加在涉及66亿令吉1MDB-IPIC刑事失信案的内部文件,告诉了我们答案。

根据文件内容,调查此案的7名副检察司与5名调查官在调查过后发现完全没有检控的基础,因此异口同声不建议提控纳吉与依万瑟里加。

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对文件的真假不置可否,但表示会调查(他现在请假等着退休),而曾自己承认是政治委任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受询时声称对此没有印象。

“泄漏”文件是假的?

按一般常识,如果“泄漏”文件是假的,不管是现任还是前任总检察长都可直截了当地说文件是假的。他们没有这样的反应,让民众有很多想象。

不要忘记,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总检察长拥有提控权,可启动或终止任何提控程序。

这份泄漏的文件几乎可以肯定不假,汤米汤姆斯当时决定把此案带上法庭是一错;依德鲁斯哈伦不终止提控是再错。

总检察长根据程序,决定提控与否。如果其下属在调查过后,一致“警告”没有检控的基础,总检察长理应尊重他们的专业。不顾他们的“警告”而坚持检控纳吉与依万瑟里加,向世界传达了什么讯息?

把2018年“改朝换代”前对纳吉是“盗贼”的形象塑造与叙述,“改朝换代”后反贪污委员首席专员、总检察长及警察总长的政治委任,还有通过不寻常程序委任与调派的法官等,再加上最新的文件泄漏,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在法庭证实的确有阿拉伯捐款这回事,让更多人更加怀疑对纳吉的提控明显是选择性的提控,延续纳吉是“盗贼”的叙述,而不是什么正义的伸张。

纳吉是“盗贼”最终是满足国内市场的政治叙述,司法受到怎样的蹂躏都没什么感觉,但是随着内部文件的泄漏,总检察长间接承认(至少没有直接否认)文件的真实性,在国际上的认知却可能司法公正不彰,不利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

较成熟的民主社会,司法廉正是个不可或缺的特征。我们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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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失信66亿案 纳吉和依万获DNAA判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罪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嘉米尔批准,分别代表纳吉和依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拿督古马拉德兰,所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

“根据案情和两名律师的陈词和案件的状况,我行使固有权限裁定面对6项罪控的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纳吉和依万于2018年10月24日面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时,否认有罪。相关控状涉及金额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而这笔资金与支付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款项有关。

他们被指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慕哈末嘉米尔在宣布判词时说,法庭在作出该裁决时考量3项理由。

“第一项理由是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二是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谕令不会影响控方,因为他们可再提控两名被告。

“第三,此案在2018年立案,虽然已数次择定审讯日期,但未能继续进行审讯,因为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这是严重的延误。”

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阐明,控方务必在审讯开始之前,把特定文件交给辩方。

慕哈末嘉米尔也谕令把100万令吉保释金,分别归还给纳吉和依尔旺。

此案审讯今年已被展延4次

较早前,沙菲依和古马拉德兰在陈词时说,虽然控方没提出申请,法庭可行使固有权限宣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理由是控方仍未交出辩方要求的文件。

“此案拖太久,已经6年。我希望法官在今天作出一个裁决。”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周一说,把机密文件解密以用于审讯一事,并不在控方控制之中,因为这取决于拥有相关文件的机构。

该些文件涉及内阁会议、财政部、能源及水务转型部,以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如今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此案的审讯在今年已被展延4次,分别在6月4日及19日、7月22日及11月25日,以给时间控方把机密文件解密后,交给辩方。

这是纳吉和依万分别以第2次和第3次,为面对的6项罪控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纳吉也在本月25日申请永久终止审讯,但被法庭驳回。

依万: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依万在庭外对媒体说,他对其面对的案件在6年2个月之后终结,感到欣慰。

“感谢上苍,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我确信不会罪成,因为一切按照政府的程序所进行。我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古马拉德兰则说,他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高兴,并希望控方不会继续提控。

“这是正确的裁决,因为我的当事人在等待此案审讯期间遭受6年之苦,此案最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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