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选举投火箭,办事找马华/王介英

选民通过选票选出人民代议士,不是看候选人美不美,俊不俊,而是看他能不能为人民办事、能不能把人民的心声带进国、州议会,从而造福全民,给国家社会带来繁荣与进步。

但日前时评人郑丁贤却提出一句反映华裔选民心态的名言:“选举投火箭,办事找马华”。这样的心态显然不合理,也不公道!为什么票不投给马华却要去找马华为他们办事?难道火箭只要选票,不要办事?不肯办事?也不想办事?那要火箭干什么?应该不会是要火箭来骂马华、指挥马华替火箭代劳,去负起火箭推卸掉的应尽责任吧?



郑先生观察入微,这么明理,当然不会真的鼓励选民这么做,而是志在指出这样心态的荒谬性!

不论胜选、败选或根本没派出党候选人上阵,在大城小镇或穷乡僻壤,只要有支会、区会的地区,马华总是对华人不离不弃地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不像一些政党不论胜选、败选,有事找他们时需登“寻人启事”。他们总是实事不做,只热衷于让浮在水面的那几个人发文告批评政府、臭骂马华、民政!

有人长期追踪火箭的所作所为,发现火箭自从放弃“单飞”转向“结盟”后,先后抱过拉沙里、安华、哈迪,现在又去抱老马,潇洒地变来变去。斗争目标诚可贵,从政原则价更高,如为“入主布城”故,两者皆可抛。这难道就是火箭?

从不直接向巫统开炮



有政治观察员按照这种“说变就变”的轨迹,做出大胆预测,有朝一日若出于需要,火箭可能会抛弃旧宿敌敦马,改抱新宿敌纳吉,取“马华”而代之!

从整个政治格局来说,火箭的主要敌人应该是巫统而不是马华,但为什么火箭的炮火总是对准马华,从不直接向巫统开炮?即使犯错的是巫统,火箭也总爱拿马华来说事、开刀,对巫统的马来领袖却毕恭毕敬。

有人说,那是因为火箭欺善怕恶!有人却认为这是“一箭双雕”:一方面为改投国阵留后路,一方面是为了剿灭马华,然后取而代之!所以,火箭对马华是也骂不是也骂,并非无理取闹,而是另有隐议程。

但火箭不想为华人办事,如何取代马华?马华的DNA是“捍卫华人权益”,火箭的DNA是“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除非火箭通过外科手术,抽掉旧DNA注入马华的DNA,否则只能挂羊头卖狗肉。因为马来人的权益有巫统捍卫,印度人权益有国大党捍卫,轮不到火箭越俎代庖,狗抓耗子!因此,有识之士不认同火箭调派大将去围剿马华、民政的大将,认为这是达成“一支独秀”的一党之私,不惜牺牲华人的整体政治利益。华裔选民有必要用选票向火箭说“不”!

(作者为马大中文系前讲师、拉曼大学中文系前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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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失信66亿案 纳吉和依万获DNAA判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罪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嘉米尔批准,分别代表纳吉和依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拿督古马拉德兰,所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

“根据案情和两名律师的陈词和案件的状况,我行使固有权限裁定面对6项罪控的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纳吉和依万于2018年10月24日面对6项失信大马政府资产的控状时,否认有罪。相关控状涉及金额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而这笔资金与支付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款项有关。

他们被指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在布城财政部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慕哈末嘉米尔在宣布判词时说,法庭在作出该裁决时考量3项理由。

“第一项理由是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二是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谕令不会影响控方,因为他们可再提控两名被告。

“第三,此案在2018年立案,虽然已数次择定审讯日期,但未能继续进行审讯,因为控方没完全遵守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这是严重的延误。”

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阐明,控方务必在审讯开始之前,把特定文件交给辩方。

慕哈末嘉米尔也谕令把100万令吉保释金,分别归还给纳吉和依尔旺。

此案审讯今年已被展延4次

较早前,沙菲依和古马拉德兰在陈词时说,虽然控方没提出申请,法庭可行使固有权限宣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理由是控方仍未交出辩方要求的文件。

“此案拖太久,已经6年。我希望法官在今天作出一个裁决。”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在周一说,把机密文件解密以用于审讯一事,并不在控方控制之中,因为这取决于拥有相关文件的机构。

该些文件涉及内阁会议、财政部、能源及水务转型部,以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如今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此案的审讯在今年已被展延4次,分别在6月4日及19日、7月22日及11月25日,以给时间控方把机密文件解密后,交给辩方。

这是纳吉和依万分别以第2次和第3次,为面对的6项罪控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纳吉也在本月25日申请永久终止审讯,但被法庭驳回。

依万: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依万在庭外对媒体说,他对其面对的案件在6年2个月之后终结,感到欣慰。

“感谢上苍,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我确信不会罪成,因为一切按照政府的程序所进行。我希望之后能去朝圣。”

古马拉德兰则说,他对今天的判决感到高兴,并希望控方不会继续提控。

“这是正确的裁决,因为我的当事人在等待此案审讯期间遭受6年之苦,此案最终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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