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10天建医院 欲速可达/夏庭

留英学者陈日佳博士在他的近作《欲速则不达》一文中,力挺欧美及日本等国的“慢生活”价值观。他同时嘲讽中国因一味追求速度而付出沉重代价。

的确,若凡事盲目追求速度而罔顾效果,不出问题才怪。就好比时评人之为文,只一味追求尽快发表而疏于甚至懒于查证,以至天马行空,偷工减料,甚至无限上纲乃至于胡言乱语,毫不出奇。



陈博士夫子自道:“对于做科研工作来说,追求速度更是大忌,俗语有言:欲速则不达。我经常要求学生严谨跟着实验步骤,绝对不能为了速度或‘快点做完’偷工减料”。

其实诸如“饱汉不知饿汉饥”、“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才是俗语,“欲速则不达”并不是俗语,而是孔子的一句名言,语出《论语·子路》篇。网络发达的时代,动动手指头上网查证一下以免误导读者,野叟村夫如我尚且懂得,大学教授兼国际科技高才反倒不懂? “严谨”非仅适用于学生吧?

陈博士揶揄“10天内可以建成一所医院的‘中国速度’”,认为这无异于“开学前赶功课”。

“如果中国政府在李文亮医生吹哨之刻马上快速通报世界卫生组织,并积极防疫,到最后还必须要10天内建成医院吗?”

先谈谈李文亮医生“吹哨”的事。李文亮医生发现疑是SARS病例后(那时他怀疑SARS卷土重来),发微信提醒他的几位医生朋友注意防护,不料信息被外传并惊动武汉警方,以至李文亮及另7人被警方训诫一番,要他们在“训诫书”上签字盖手指印。李文亮医生不幸染病逝世后,武汉警方的做法广受抨击,要求言论自由的呼声为之汹涌。



李文亮医生无疑是诚实、尽责、爱友和有担当精神的好医生,他提醒朋友完全出于善意,他还期许自己病愈后即参加抗疫大军,可惜壮志未酬!

新冠病毒“狡猾”

有一种看法认为,在李文亮提醒他的医生朋友注意防护的同时,武汉疾控中心已在调查新冠病毒的事,但那时还不晓得这究竟是什么病毒,也不知道这病毒可以长时间潜伏人体内并通过无症状传播,李文亮当然也不知道。这是前所未有的,也是最可怕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李文亮的相关信息被海量传播,谁也无法保证不会造成更大恐慌,以至人们竞相逃离武汉甚至湖北省,并远超武汉封城前的500多万人。果真如此,后果才真正不堪设想!

李医生不幸去世已一个月,全球多少顶尖医学专家及机构日以继夜地研究?至今新冠病毒的神秘面纱、其起源地及致病致死原理都还未能完全被揭开,可见这个新型病毒有多厉害及“狡猾”!

新冠病毒如此凶险,潜伏如此之深,传播能力如此强大,这根本就是一场殊死大战。

无形的大敌当前,十万火急的情况下,行动速度攸关生死!危急时刻还大谈什么“生活素质”、“放慢脚步”、“计划”,从上餐馆到看医生甚至理发都“离不开预约”, 我很怀疑新冠病毒和阎王有这么高的“素质”,要招人去还得看有没有“计划”和“预约”。

如果新冠病毒那么容易对付,发达国家如日本、意大利和新进的韩国此刻就不会被它搞得如此被动和难堪,更何况已经有中国的宝贵经验可资借鉴。

人们惊叹中国可以在10天建成一所拥有近千张病床的医院,并不仅仅是因为其建设之神速,更由于其设想之周全、防范之绵密、设施及设备之齐全、各方配合之紧密,总之一句话:效率超高!效率当然包含速度。

随着火神山、雷神山等医院之火速建成,以及众多方舱医院的成功改建,当然更少不了全中国数十万甚至过百万医护人员在各省市不分昼夜不避艰险,在抗疫第一线与病魔作殊死战,再加上比汶川大地震那时规模更大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短短一个月就把这场突如其来的致命肺炎燎原大火硬生生的压下去,否则的话,后果真的真的不敢想象!

西方发达国家不注重速度是假的!他们的导弹和战斗机的速度你追我赶谁都不想落后,超级电脑的运算速度闪电般翻新翻新再翻新,功能也超乎想象的日愈强大。

最后,让我们为高效且利惠民生特别是救急救命的速度点赞,不管是不是在中国。

反应

 

要闻

医院疏忽致男童脑损案 上诉庭谕令政府赔945万

(布城14日讯)继没在30天期限内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后,政府必须根据上诉庭裁决,为一名在医院出生时,因医疗疏忽以致脑损伤的男童,支付945万令吉的赔偿金和费用。

据信这笔赔偿金也是我国法庭在涉及政府医院的医疗疏忽诉讼中,裁定的最高判赔金额。

原告代表律师曼莫汉星指出,政府没有在10月25日的期限前,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入禀上诉申请。

法官李瑞生(译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于9月25日驳回政府的上诉,即要求减少槟城高庭裁决政府需支付760万令吉的赔偿金和费用(不包括利息)予原告。

相反地,上诉庭允准原告的交叉上诉,并将赔偿金额增至945万令吉。

另两司为法官阿兹祖阿兹米和法官菲鲁兹。

根据裁定,约800万令吉的赔偿金将用于在未来照顾男童塔吉阿斯拉夫(10岁),以及73万5000令吉为特殊损害赔偿,40万令吉为一般损害赔偿,以补偿痛苦和丧失生活便利。

塔吉阿斯拉夫的母亲莎兹瓦妮是于2020年提起诉讼,而政府在两年后承认了责任,而高庭也于去年举行听证会,评估应付损失。

案件事实显示,莎兹瓦妮于2014年10月25日因不规律的宫缩被送入槟城中央医院,当时她已怀孕37周。

3天后,宫内的婴儿出现胎儿窘迫,但医生推迟了分娩。

原告主张,过长的拖延导致孩子遭受不可逆转的缺氧脑损伤,而这是大脑长时间缺氧所造成。

婴儿之后被置放在呼吸机上,并于2014年11月14日出院。

法官阿兹占在判决书中提出,医生在孩子出生的6个月后,才告知父母其孩子遭受不可逆转的脑损伤。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